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拟批准《高州市晶宏电力15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高州市晶宏电力15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南塘镇车垌村,共分为36个板块,项目光伏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47分4.419秒,北纬22度05分22.516秒。
项目光伏总占地面积为1856502平方米,项目属于农光互补项目,年均发电量为16493.19万千瓦时。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光伏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支架、光伏组件安装、开关站、箱变施工及安装、35千伏电缆敷设等。项目光伏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整个发电系统由地面光伏光伏组成,共布置225570块665Wp国产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方阵支架安装方法采用固定式安装,规划装机容量为150.00405兆瓦。本工程采独立子方阵,共33个光伏子方阵,每个光伏子方阵配置一台箱变,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子方阵分别按1台4500千伏安、15台4200千伏安、5台3600千伏安和12台3000千伏安箱变进行设计。各光伏发电单元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式,逆变装置位于各光伏发电单元集中区域。工程安装33台35千伏油浸式双绕组变压器基础和363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分别布置于场内检修道路两边。
项目总投资6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11%。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1.废气:施工区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施工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运输砂石料、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等易发生扬尘的车辆采用覆盖篷布,密闭存放等措施,防止跑冒洒漏;在靠近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安装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
2.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者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污水依托村民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实施工程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项目采取避让措施,将施工物料堆场场地布置远离南塘河,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避免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隔振垫等措施;临近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时,应采取施工围蔽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选取运输通道,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由实施工程单位统一回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开关站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水:项目运营期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依托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无生活垃圾污水产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基础垫衬减振材料、设置减振基座,风管采用风管隔振吊架等减振措施;风管与通风设备是采用软性连接;合理布置,各单元变压器和逆变器距厂界均保持一定距离;加强对箱式变压器的按时进行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固体废物:废变压器油依托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处理;废弃光伏组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电池板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