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施工的批阅和监管作业,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创立整齐、美丽、文明的城市环境
(一)因建造等需求占用大街两边和公共场所暂时堆积物料,建立暂时性修建物、构筑物或许其它设备的。
对占用公共场所或城市大街两边沿街单位和商铺门前(先经场所权属单位赞同),有宽广方位场所的前提下进行商业宣扬、产品促销等活动的(活动只能在节假日内和双休日内恰当进行,其他时刻严厉制止)。
(三)对占用城市大街两边沿街单位和商铺门前因外立面装修、装修需占道施工的。
在大街两边和公共场所暂时堆积水泥、沙石等修建物料,临街施工场所应当依法设置围挡,掩盖非整装物料。围档设备的高度和原料参照《大同市城市容貌暂行规范》第2.12条要求:“临街修建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0米的刚性围挡,围挡的原料、色彩及外观方式应当统同时契合街景要求”。
(四)契合城市容貌规范,不影响城市交通、行人出行、市容市貌、公共次序等以及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
(一)占用公共场所或大街两边沿街单位和商铺门前场所不宽余、便道狭隘等,且影响行人出行、市容市貌、交通安全、公共次序和周边居民生活次序等进行商业宣扬、促销等活动建立暂时性修建物和暂时设备(展台、舞台、棚、伞、架等)以及堆积物品物料的。
(四)占用公共轿车站、轿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门前及周边的;占用各大医院、疗养院门前及周边的。
(七)占用路途交互与通行设备的、占用路途环境卫生设备的、占用路途电信、通讯设备的。
(八)存在公共安全危险危险,影响市政路途、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备及其隶属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保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