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我局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开展2025年住建领域第一季度暨全国两会期间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2025年住建领域第一季度暨全国两会期间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全县范围内所有复工复产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各有关企业对应附件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2025年3月2日前报送住建局建筑工程监督执法股。
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及城镇燃气企业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三)整改落实“回头看”阶段(2025年3月22日—2025年3月30日)
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对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的项目、企业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企业回头看,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销案的企业,由我局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1.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全国两会期间要严格实行领导值班值守制度,凡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肃处理;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住建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在建项目工程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当前低温寒潮等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发生险情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科学、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是否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作业由中标单位发包,劳务单位拥有相对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专业分包工程由中标单位发包,分包单位有没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节后复产复工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要对新员工和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逐级组织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技术交底,直至一线班组长和具体作业人员,并如实做好记录,签字存档备查,重点交代作业现场或工作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要开展一次复产复工隐患自查,重点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要对各类设备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战场、安全运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高陡边坡、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情况;全国两会期间,高支摸、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施工前需提前2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建设、施工、监理、安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驻赣州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带班作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领导班子必须现场带班作业,并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零汇报”制度。监理单位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现场监理,是否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是否按规定审核实施工程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有记录。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填写是不是真的存在流于形式形式、代替签字等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卸料平台是不是满足专项方案要求,是不是真的存在违规操作等安全风险隐患;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保护措施是否规范。
4.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混凝土工程举牌验证制度是否落实,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验证情况,试块制作及养护台账,混凝土养护记录;各批次预拌混凝土进场环节、混凝土试件制作环节、混凝土试件养护环节、混凝土试件送检环节等环节影像资料是否齐全;实施工程技术交底是否落实;材料、构配件进场见证取样本检验测试、报验情况,检验批报验、隐蔽验收记录,施工日志、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监理通知单签发情况及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处理及验收记录。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要落实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开展专项安全教育交底;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有限空间作业时是否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实施工程单位是否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充足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
6.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方面。施工现场违章违规作业情况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防高坠、防坍塌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是否编制和审批;是否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确保“三宝”质量及使用。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落实,消防应急预案是不是满足现场真实的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演练,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是否还在有效期范围内,危化品是否违规存贮;在建高层建筑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水池随层设置消防水源,灭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消防栓压力、供水情况是不是正常;建筑施工工地彩钢板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灭火器使用流程是否熟悉;职工宿舍是不是真的存在私拉私接用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辆临时停放充电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情况等。
8.临时用电及扬尘治理情况。施工临时用电是否按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进行设计;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检查现场封闭围挡、车辆冲洗、洒水雾炮抑尘、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场地绿化“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及建筑施工工地围挡(或围栏)设置30%公益广告落实情况。
(1)随机抽查餐饮企业,重点查看餐饮用户是否燃气与“环保油”等其他燃料在同一场所使用或储存;是否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重点检查2000年以前建成的土坯房,实地核查属地对房龄较长、年久失修的农村土坯房排查初判隐患是否准确。
(1)房子是不是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不是不足以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核查初判问题隐患的安全管控情况,复核鉴定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安全管控底线要求,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是否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检查要求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和项目落实好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被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届时必须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接受询问检查,配合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
(二)规范执法行为。各受检企业、项目及时落实整改,按时报送项目整改完成情况,如在整改“回头看”期间依然发现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和项目我局将予以通报,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或人员未按要求履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不得借检查、督查之机谋取私利,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